二、婚嫁的适当年龄
箴言:古人男子三十而后娶,女子二十而后嫁。正如褚氏论①,恐伤其精血也。……男精女血,难成而易败,夫以易败之阴,从之以无穷之欲,败而又败,故男不待于八八②,女子不待于七七③而早衰矣。(《明、万全、广嗣纪要、寡欲篇》)
注释:
①褚氏论:即指褚澄《褚氏遗书》之所论。
②八八:《内经》提出男子生长发育,一般以八八六十四岁为周期亟限,《素问·上古天真论》云:“丈夫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三八肾气平均,筋骨劲强,故真牙生而长极。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满壮。五八肾气衰,发坠齿槁。六八阳气衰竭于上,面焦,发鬓颁白。七八肝气衰,筋不能动,天癸竭,精少肾藏衰,形体皆极。八八则齿发去。”
③七七:《内经》提出,女子的生长壮老已,一般以七七四十九岁为周期亟限,《素问·上古天真论》云:“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三七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四七筋骨坚,发长极,身体盛壮。五七阳明脉衰,面始焦,发始堕。六七三阳脉衰于上,面皆焦,发始白。七七任脉虚,太冲脉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也”。
语译:古人认为:婚嫁的适当年龄,男子最好是三十,女子为二十岁。这主要是防年龄太早而伤其阳精阴血之故。……男精女血,生成较难而败损却易,如果用易于耗损的精血,来充填无穷的性欲,则易致败损之亟。如此,则男子一般不到六十四岁,女子不待四十九岁,就可出现过早的衰老。
评议:男女婚嫁年龄,各国规定不一。我国各个历史阶段,也不完全一致,但一般多认为,男以25—30岁,女以20—22岁之间为宜。这主要是从男女体质的生长发育是否完全成熟着眼的,故值得重视,因开始男女的性事过早或过频都不利于身心健康和却病益寿。
本文从男女之精血易败难成立论,虽难免片面性,但从《内经》所概括的男八八、女七七的生长壮老已生命周期看,也还是言之有据的。 .
箴言:合男女①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②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充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坚壮强寿。(《宋、陈自明、妇人良方、求男论》)
注释:
①合男女:指夫妇男女间的性生活。
②天癸:兼指女子月经和男子精液。此处则仅指月经。
语译:男女结婚和性的交合应选择适当的年龄,男子虽十六岁时精液已有生成,但必需待三十岁才能婚娶;女子虽十四岁月经已通,亦必二十岁后始可出嫁。这都是因为只有到此壮年,男女才阴阳充盛、体质壮实、发育成熟。此时结婚,才易交合后受孕,孕后易生育,且生育的子女才体质强壮坚实可长寿。
评议:宋代妇科名家陈自明从优生学的角度提出的这些有关男女婚嫁年龄的建议,是合乎科学的。这也较符合我国现行婚姻法的有关条例。该文所提出的男子宜三十岁、女子宜二十岁始可婚配,而不是以男二八十六岁精液初通,女二七十四岁月经始至为适当年龄,其目的端在于求男女身体的发育完实,并使易于孕育而达到优生优育的需要。
在社会生活中,如能结合上篇所介绍的有关择偶的条件和婚嫁的适当年龄,则夫妇的孕育多易成功,且优生优育的目的也易达到。< 文~章<来^源》 ww/w.z)hgx$zz.cn >
箴言:古人男子三十而后娶,女子二十而后嫁。正如褚氏论①,恐伤其精血也。……男精女血,难成而易败,夫以易败之阴,从之以无穷之欲,败而又败,故男不待于八八②,女子不待于七七③而早衰矣。(《明、万全、广嗣纪要、寡欲篇》)
注释:
①褚氏论:即指褚澄《褚氏遗书》之所论。
②八八:《内经》提出男子生长发育,一般以八八六十四岁为周期亟限,《素问·上古天真论》云:“丈夫八岁肾气实,发长齿更。二八肾气盛,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三八肾气平均,筋骨劲强,故真牙生而长极。四八筋骨隆盛,肌肉满壮。五八肾气衰,发坠齿槁。六八阳气衰竭于上,面焦,发鬓颁白。七八肝气衰,筋不能动,天癸竭,精少肾藏衰,形体皆极。八八则齿发去。”
③七七:《内经》提出,女子的生长壮老已,一般以七七四十九岁为周期亟限,《素问·上古天真论》云:“女子七岁肾气盛,齿更发长。二七而天癸至,任脉通,太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有子。三七肾气平均,故真牙生而长极。四七筋骨坚,发长极,身体盛壮。五七阳明脉衰,面始焦,发始堕。六七三阳脉衰于上,面皆焦,发始白。七七任脉虚,太冲脉衰少,天癸竭,地道不通,故形坏而无子也”。
语译:古人认为:婚嫁的适当年龄,男子最好是三十,女子为二十岁。这主要是防年龄太早而伤其阳精阴血之故。……男精女血,生成较难而败损却易,如果用易于耗损的精血,来充填无穷的性欲,则易致败损之亟。如此,则男子一般不到六十四岁,女子不待四十九岁,就可出现过早的衰老。
评议:男女婚嫁年龄,各国规定不一。我国各个历史阶段,也不完全一致,但一般多认为,男以25—30岁,女以20—22岁之间为宜。这主要是从男女体质的生长发育是否完全成熟着眼的,故值得重视,因开始男女的性事过早或过频都不利于身心健康和却病益寿。
本文从男女之精血易败难成立论,虽难免片面性,但从《内经》所概括的男八八、女七七的生长壮老已生命周期看,也还是言之有据的。 .
箴言:合男女①必当其年,男虽十六而精通,必三十而娶;女虽十四而天癸②至,必二十而嫁。皆欲阴阳充实,然后交而孕,孕而育,育而子坚壮强寿。(《宋、陈自明、妇人良方、求男论》)
注释:
①合男女:指夫妇男女间的性生活。
②天癸:兼指女子月经和男子精液。此处则仅指月经。
语译:男女结婚和性的交合应选择适当的年龄,男子虽十六岁时精液已有生成,但必需待三十岁才能婚娶;女子虽十四岁月经已通,亦必二十岁后始可出嫁。这都是因为只有到此壮年,男女才阴阳充盛、体质壮实、发育成熟。此时结婚,才易交合后受孕,孕后易生育,且生育的子女才体质强壮坚实可长寿。
评议:宋代妇科名家陈自明从优生学的角度提出的这些有关男女婚嫁年龄的建议,是合乎科学的。这也较符合我国现行婚姻法的有关条例。该文所提出的男子宜三十岁、女子宜二十岁始可婚配,而不是以男二八十六岁精液初通,女二七十四岁月经始至为适当年龄,其目的端在于求男女身体的发育完实,并使易于孕育而达到优生优育的需要。
在社会生活中,如能结合上篇所介绍的有关择偶的条件和婚嫁的适当年龄,则夫妇的孕育多易成功,且优生优育的目的也易达到。< 文~章<来^源》 ww/w.z)hgx$zz.cn >